2008年12月14日

Lao Day7→閒談

等湯姆老爹一起去吃飯的時候,和旅行社的先生聊了起來,原來會到萬榮開店的,多半是從永珍或龍坡邦過來的。他是龍坡邦人,每天從早上七點半工作到晚上八點,全年無休,不辛苦嗎?



他說,以前在餐廳更苦,他念完國中後,繼續念兩年餐飲學校,畢業後在餐廳工作了兩年,早上三、四點起床,工作到晚上八點,那才真是很苦,雖然說唸書的時候很快樂,可以跟很多女孩子出去玩。



那麼結婚了嗎?還沒。一般人覺得寮國人很早結婚,是因為鄉村的人種田很苦,十六歲左右結婚生小孩,大概四十多歲就可以退休讓小孩養,但是都市的人,二十多歲結婚算正常。



他問起了台灣的離婚率,我說普普通通吧,對他而言,最奇怪的就是西方人離婚的似乎很多,湯姆老爹就離過兩次婚,不結婚同居的更多。寮國人如果要離婚,男方提的必須放棄所有的財產、房屋,女方提的則要付共有財產兩倍,比如說夫妻共有一百萬,就要賠償兩百萬,而且手續據說非常複雜。



打算什麼時候結婚呢?他說,兩年後吧,再撐兩年,辭掉萬榮的工作,去越南走走,看看世界,然後回龍坡邦,開店結婚。



這是都市長大寮國人的想法。



比較有趣的是,一群穿著比基尼的西方人走過去,我問他對這種服裝有什麼看法,他說,這還好了,在河邊更誇張,很多人沒帶泳衣,乾脆全裸跳水,這是非常不好的文化,西方人的服裝真是令人費解。



我嚇了一跳,趕緊解釋他們在自己的國家,倫敦、巴黎、蘇黎世、阿姆斯特丹,大家都穿的很正常,頂多背心加稍微短一點的裙子,不會有人整天在鬧區穿著比基尼走來走去。



他說,是喔,那為什麼這些人來寮國就穿成這樣?



因為這裡是渡假勝地嘛。



你們怎麼可以隨隨便便把人家的國家當作渡假勝地?



嗯,對不起。



龍坡邦據說穿比基尼上街,要罰20,000kips,在萬榮,吸大麻要罰五百萬kips,這些其實都是針對外國人的制定的法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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